程延軍
工作年限:25 年
專業領域:法理學、法律史、立法學
個人介紹:
內蒙古大學法學院副教授、碩士生導師,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、法律史、立法學。
教育背景:1996年畢業于內蒙古大學法律系,獲法學學士學位;
2002年畢業于內蒙古大學法學院,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;
2010年在讀博士。
工作語言:中文
工作經歷:
1996.7至今,在內蒙古大學法學院任教;
1996.7—2000.9, 兼任法學院辦公室秘書工作;
2007.9—12,在南開大學法學院作高級訪問學者;
2008.7—2009.7, 兼任法律碩士教育中心行政辦公室主任;
2007.1—2008.12,作為挪威奧斯陸大學人權研究中心“中國西部項目的協調員;
2009.1—2012.12,先后4次為瑞典發展合作署人權研究中心“中國西部大學人權法師資項目”核心成員及協調員。
社會兼職:
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
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
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理事
呼和浩特市仲裁委仲裁員
中共呼和浩特市市委法律顧問
內蒙古公安廳高速公路管理局法律顧問等
主要業績:
研究成果
(一)論文成果
1.《調解代替判決結案現象探析》,《內蒙古大學學報》,2012年,第3期;
2.《中國古代契約制度的特征及成因探析》,《內蒙古大學學報》,2007年,第4期;
3.《民族區域自治法律政策的歷史語境》,《內蒙古社會科學》(社科版),2007年,第4期。
4.《人權視域下環境權的性質及其保護》,《內蒙古大學學報》,2008年,第1期;
5.《論中國語境下的法律信仰》,《內蒙古社會科學》(社科版),2009年,第2期;
6.《試論“性善論”對中國法治的消極影響》,2008年《遼寧行政學院學報》(社科版)第3期;
7.《試論婚約制度—基于法律文化的觀察》,《揚州大學學報》(社科版)2008年,第1期;
8.《傳統“義務本位”觀的法律文化解讀》,《內蒙古民族大學學報》(社科版)2007年,第2期;
9.《中國古代契約法律制度初探》,《內蒙古大學學報》(社科版) 2006年,第1期;
10.《論文錯案追究制度的運作制約》,《內蒙古大學學報》,2001,第5期;
11.《<政府信息公開條例>實施情況實證研究——以<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>為樣本》,《內蒙古大學學報》2016,第4期;
12.《少數民族地區高校人權教育探析——以內蒙古大學人權教育為例》,《山東社會科學》,2015第12期。
(二)主持項目
1.2009-2011年,主持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項目:《馬克思人權思想研究》;
2.1999年,主持內蒙古大學科研項目:《內蒙古自治區法律制度與可持續發展研究》
3.1996-2015年分別參加南開大學、內蒙古大學等省部級項目4項。
4.2016-2017,內蒙古婦女聯合會橫向課題,《內蒙古<殘疾人就業條例>實施辦法立法評估》
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